網拍賣家要安心,成立公司才放心
是的!國稅局會針對網拍業者大查稅。
財政部規定:「網路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基於租稅公平考量,稽徵機關應依法對其課徵營業稅。」
台灣網拍平台較具規模的有「yahoo!奇摩拍賣」、「蝦皮購物」(shopee)、「露天」。如果國稅局要主動查稅非常容易,因為這些拍賣資訊十分透明,只要檢視評價數量多寡或銷售數量便可粗估網拍帳號的銷售額;國稅局甚至可以行文電商平台要求交出網拍帳號的營業明細,拍賣金流就無所遁形(原則上國稅局不會全面調閱,除非有人檢舉或國稅人員查獲交易量高企才會主動個案處理)。另外如在Facebook、Line或自設網站買賣物品,金流是私人轉帳,沒有透過平台,要查稅較費心力。古語云:「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但一旦你生意做大,業績如虹,這時你就算在地洞裡,國稅局的關注目光依然會投注到你身上,因為看到金礦發出的光芒。就好像夜市裡惦惦賺錢的小吃攤,一朝被米其林選上「必比登」美食、電視出現排隊人潮,接下來就是國稅局上門排隊。
做生意,賠錢只能怪自己,跟國家無關,國家不會負責;賺到錢就不一樣了,就是國家的事,而且是國家的大事,要準備迎接國家向你抽取稅金充實國庫,維持國家機器運作。
「什麼都可以買,什麼都可以賣,什麼都不奇怪!」做網拍的人那麼多,到底誰要繳稅,誰不用繳稅?要繳什麼稅?以及要繳多少稅?
按照目前網拍相關稅務規範,歸納如下:
【營業稅】
1.「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是不須課徵營業稅的,而網路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每個月在網站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暫時可以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簡言之,每個月營業額低於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不必立案登記,也不必繳交任何稅款。
2.「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
a.如果營業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必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和繳稅。
b.這種規範存有模糊地帶,如果只有一個月超過8萬,其他月份均少於8萬是否要立案?做生意不可能一帆風順,一定是起起伏伏。針對這問題,本公司向稅務機關查詢,不同稽徵處說法不同:(1)一旦其中1個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必須辦理稅籍登記;(2)六個月的銷售額平均均超過8萬元才需辦理。
這部分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所屬地區稅務稽徵處查詢。
c.每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但未達20萬元,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不必成立公司(行號)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以個人名義(或網拍帳號名稱)登記。賣家只要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的財政部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
d.辦理稅籍登記,就要準備繳稅。「銷售額超過8萬元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簡言之,三個月繳一次稅,稅率為銷售額的1%。
例如:一月份銷售額為10萬元;二月份為12萬元;三月份是18萬元,一季總銷售額為30萬元。30萬元的1%稅率(300000 x 0.01)是3000元的稅金。
e.已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的賣家,如果買家需要開立收據證明,賣家可在書局購買「收據」本,刻一個有稅籍登記的名稱和稅籍編號的印章蓋在收據上便可作為正式收據。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因為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a.如果每月銷售額高於新台幣20萬元,則須成立公司或行號,向國稅局購買發票,銷售貨品都要開立發票,營業稅率為5%,二個月申報一次,進項可以扣抵。例如1至2月份銷售額共為90萬元(銷項),進貨(進項)是80萬元。90萬元(銷項)-80萬元(進項)=10萬元。10萬元x 5%,營業稅總共要繳5000元。
b.如果進項(進貨)高於銷項,就不用繳營業稅,稅額可以留抵。
c.每月銷售額高於20萬元,國稅局認定是已具規模必須按照正常稅法處理,必須正式設立公司(行號)。公司(行號)報稅十分專業,除了兩個月申報一次的營業稅,每年還要申報一次營所稅。營業稅相對簡單,營所稅申報繁複,其專業名詞,如果不具相關會計背景,看到會暈倒,報錯還會罰款。所以公司(行號)設立之初,規模尚小,報稅一般都委外交給會計師或記帳士處理。
d.銷售貨物及勞務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如果未設立營利事業登記按營業稅法第45條(未辦理營業登記)處罰,及依第51條規定補稅,甚至可能被處所漏稅額1至10倍罰鍰。
【營所稅】
1.銷售額超過8萬元未達20萬元者
屬小規模營業人,營所稅計算是採擴大書審方式,以年度總銷售額的書審純益率計算。例如:每個月銷售額如果為新臺幣10萬元,12個月就是120萬,一般擴大書審純益率是6%。120萬x 6%,就是7萬2千元,這7萬2千元會併入賣家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2. 每個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已設立公司(行號)的賣方
已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的公司(行號)如果獲利不超過12萬元則不用繳稅,但也要申報,盈餘還是得分配給股東;如果獲利超過12萬元則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營所稅有兩種方式,賣家可以針對自己公司情況和委託的會計師或記帳士討論,要選擇何種申報方式較為有利:
a.書審:年度營業總收入x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6%),再按營所稅稅率17%繳交營所稅。例如公司(行號)年度總銷售為300萬乘以6%(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後為18萬,18萬再乘以17%(營所稅稅率)為3萬零6百元,即要繳交3萬零6百元營所稅。
b.按實際設帳的獲利(年度銷項扣掉年度進項後,再減去實際營運成本支出,例如房租、薪資、水電、交際費等等)的17%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例如,年度總銷項是300萬減去年度進項200萬,再扣掉營運支出70萬,獲利為30萬,30萬再乘以17%(營所稅稅率)為5萬1千元。
c.獲利不超過12萬可以有兩種報營所稅的方式:(1)假設獲利為15萬,可以直接乘以17%的營所稅率,即15萬乘以17%,要繳25,500元的營所稅;(2)也可以選擇扣掉12萬後,用50%稅率繳營所稅。假設獲利為15萬,15萬減掉12萬乘以50%,即要繳15,000元的營所稅。賣家可以以自己的獲利計算,選擇較低的稅捐方式計算。
【房屋稅及地價稅】
1.賣家如果把稅藉登記在自己家裡,根據地方稅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其房地原則上仍可依原來住家用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或地價稅。」但「倘若營業登記處所有供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已非屬住家用範圍,自應與實體商店一樣,依其實際使用部分改課。」
2.官員想事情的邏輯跟老百姓不一樣,網拍的賣家不是都在做轉單,大部分賣家都是透過批貨進來再上網銷售,寄貨給買方賺取進和銷的差價,因此貨物都會先批回家。所以建議,如果月銷售額達到一定金額而打算設立公司(行號),最好不要把公司(行號)設在家裡,以免影響日後自宅的房屋稅及地價稅。
政府想收稅,賣家想避稅,看似矛盾,但賺錢不容易,能省則省,上有法規,下有對策。針對賣家避稅的方法大概有兩種:
1.如果單個帳號月銷售額快要到達8萬元,就關掉帳號不再銷售,避免超過8萬被國稅局盯上約談。
2.多開幾個帳號,每個帳號月銷售額避免超過8萬元。
如果你從事的網拍事業有利可圖,建議直接設立公司(行號),這樣也不用擔心受怕,也不用為了月銷售額不想超過8萬元而有生意不做,這種有生意不做的心情痛苦至極。開立不同帳號賣東西,每次查單都得花時間在電腦或手機切換不同帳號頗為擾人,設立公司(行號)後,在同一個帳號賣東西,既易於管理也能累積買方評價,增加買方信心而增加銷售量。
作為素養良好的國民,繳交應繳的稅是一種義務,畢竟國家的安定需要稅款維持運作,生意人可以安心做生意也是政府建構了一個環境!在不避稅不逃稅的情況下,可以透過各種合法的方式進行節稅。
賣家該開公司?還是行號?
一般刻板印象會認為股份有限公司是大資本,有限公司次之,行號則是小本經營。不管經營什麼事業,買賣什麼東西,最好直接設立公司,因為費用相差不多,如果日後業績成長就可以省掉許多麻煩。行號名稱的保護性只限設立的縣市範圍;公司名稱則是屬全國性,日後如想把行號變更為公司,可能面臨公司名稱已被人註冊的窘境。
公司和行號有什麼差別性?
網拍賣家一般都以獨資的身份選擇成立有限公司或行號,少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者。不管做什麼生意,成立公司或行號,最好獨資,如果資金不足可以借,一旦透過股東集資,不管賺錢或賠錢難免意見相左,甚至爭奪經營權。獨資不管是賺錢或賠錢都是自己的事,不必對他人負責,也避免日後產生任何紛爭。許多合夥做生意的朋友,最後不只生意做不成,連朋友也沒得做,比比皆是。
有限公司和行號的相關法規大同小異,現就最大差別羅列如下:
‧設立行號費用比有限公司較為節省,因為行號不需會計師簽證。
‧行號的股東責任是無限清償責任;有限公司則以出資的資本額為限。
‧行號盈餘要全部分配會併入股東的個人綜合所得;有限公司可以不分配盈餘,但留底稅率為10%,於次年六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股權轉讓的變更有限公司不受任何限制;行號如果是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行號」的盈餘併入個人綜所稅;有限公司則有較多方式可以節稅。
成立有限公司(行號)需用什麼費用?
1.一開始需要一筆費(相關規費、會計師簽證費、代辦費),行情8千至1萬2千元,行號較便宜因為不用會計師簽證費,如果自行前往政府機關就可以省掉代辨費。創業期初,費用能省則省,省下的就是賺。第一次辦理可能不熟悉資料填寫常要臨櫃補件,可能要多花一些時間,但如果你有的是時間,沒有的是錢,那花時間節省代辦費是值得的。
2.資本額,資本額是存放在銀行,作為公司(行號)做生意資本之用。
3.記帳費用,一般會計事務所會按照年度銷售額高低訂定不同收費,銷售額不高行情為每個月3000元左右,實收十三個月(一個月是申報營所稅的費用)。
如果成立公司(行號)但不想設在自宅,又沒有大錢租辦公室,有什麼辦法?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設在商務中心,最節省的方式是只設營利事業借址,不用大錢就能合法安心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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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記帳費用:年度銷售額500萬以內,記帳一個月NTD2,000,含發票兩本。
簡單歸納,成立一家公司做網拍低消是只要每個月4,200元(借址營登每個月含稅2,200元,記帳2,000元)。此項優惠名額有限,欲免向隅,及早來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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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就是要賺錢,要賺錢就要有野心,說不定從網拍可以發展出日後的大生意,然後過著財務自由的好生活。創業要學習的除了如何做生意,更要學者企業家精神,建立正確價值觀,這樣生意才能做得長久和長遠。這裡推薦三本有關創業的好書給大家參考,賣家用心研讀必定能在創業路上一帆風順:
1.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給自己一個夢想,再苦也要熬出頭(修訂版) 》(How to Get
Rich: One of the World’s Greatest Entrepreneurs Shares
His Secrets)
2.
《創業這條路:掌握成功關鍵,勇闖創業路必須知道的「方法」與「心法」!》(The E-myth Revisited)
3.
《這就是馬雲:心中無敵,無敵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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